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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人称已有7幼童遭13岁男孩猥亵

发布时间:2021-03-23 16:09
标签: 新闻资讯
相信大家还记得之前的热搜也就是警方通报13岁男孩猥亵女童,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网友们高度重视,据了解报警人称已有7幼童遭13岁男孩猥亵...

相信大家还记得之前的热搜也就是警方通报13岁男孩猥亵女童,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网友们高度重视,据了解报警人称已有7幼童遭13岁男孩猥亵,那么现在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一直是大家很担心的,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~

报警人称已有7幼童遭13岁男孩猥亵

报警人称已有7幼童遭13岁男孩猥亵

3月21日,四川成都华侨城小区的业主群里因为一件事情炸锅了:一名年仅13岁的男童在小区里对多名女童实施了猥亵,具体详情令人发指。

据成都警方消息,目前涉事男童已经被带走,做进一步调查。

据西安商报报道,20日晚,华侨城小区内发生多起疑似猥亵事件。根据小区业主从物业处获得的监控视频,男童在小区多个位置对多名女童进行了搂抱和按压等亲密动作。另有业主从自己孩子口中得知,男童让她们把衣服撩起来、提出摸肚子等亲密肢体接触的要求。

仅当天晚上,就有六名业主报案。

而且小区业主在聊天群中互相交流还了解到,遭到猥亵的孩子可能不止6个,甚至还有男童。

有小区业主心有余悸地表示,自己已经叮嘱自家小孩近期别下楼玩耍。

这些业主一致呼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,希望能够对涉事男童从严处罚。

就此事件,西安商报致电华侨城小区物业,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“我们这边也不是很清楚,业主们已经报警了,我们也会全力配合警察。”另一名工作人员则回应称,“这件事情还在处理当中,因为现在的话派出所还没有给我们一个具体的回复,到时候我们会在群里通知的。”

21日上午,西安商报在小区内走访了解到,涉事男童已经被找到,并承认了自己的猥亵行为,因其系未成年人,警方将其带走做进一步调查。

22日晚上,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@成都金牛公安微博通报,近日,西华辖区一小区未成年人被猥亵的相关信息在网上流传。目前,公安局已依法开展调查,并传唤涉事人石某某(男,13岁,四川成都人)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。

警方还称,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身心健康,请广大网友不要传播该案件的图片、视频等相关信息,避免给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庭带来二次伤害,共同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报警人称已有7幼童遭13岁男孩猥亵

此前报道:

警方通报13岁男孩猥亵女童

针对网传成都某小区一未成年男孩猥亵同小区女童一事,3月22日晚,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,近日,西华辖区一小区未成年人被猥亵的相关信息在网上流传。目前,公安已依法开展调查,并传唤涉事人石某某(男,13岁,四川成都人)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。

警方呼吁,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身心健康,请广大网友不要传播该案件的图片、视频等相关信息,避免给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庭带来二次伤害,共同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小区业主陈艳(化名)回忆,3月20日晚上,有人在业主群称,小区内多名女童疑被一名13岁男孩“猥亵”,并发来一段翻拍视频,长4分多钟。

一名看上去十二三岁的男孩在晾晒衣物的区域将一名女童按在身下,作出搂抱动作,一分钟之后,男孩又摁倒了另一名女童,来来回回多次,动作十分不雅,过程约3分钟,随后离开晾晒区。

一名业主翻拍视频时,有小女孩在一旁讲述了事件经过:男孩曾拉她和另一名姐姐留下,但她们跑开了,并告诉了家长,随后家长找到保安查看监控。3月22日下午,涉事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小区内确实发生了类似事件。

报警人称已有7幼童遭13岁男孩猥亵

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如何从“建议”变行动

最近一段时间,侵害女童事件时有曝光,令人痛心。如何把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,考验着各级各部门的智慧和能力,更需要拿出掷地有声的举措,让不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。

对此,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如何更好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,再次调研表态。2018年10月,最高检在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、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基础上,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〔2018〕1号检察建议书。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,其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
一号检察建议之所以重要,关键要看其为何必要。有数据显示,2018年1月至今年4月,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.42万人,起诉6.76万人。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,给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。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严峻现实,切实发挥好一号检察建议的作用,就不能纸上谈兵,而在于行动有力、措施有效。

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单一保护,而是立体保护、综合保护。其中,不只是要防止性侵行为,还包括校园安全、餐桌卫生等方面。换言之,校园周边是否安全、学生接触人群是否可靠、家庭环境是否和睦等,都在未成年人保护范围内。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,一个都不能少,更要借由司法保护来织密法律网、提升安全度。为此,从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到教育主管单位,再到司法机关,落实好保护责任制不能有丝毫松懈。在这一方面,司法保护仍需加强,该教育的要教育、该严惩的不能纵容、有特殊情况的要因人因地因事施策。这在一定程度上,也是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义所在。

制度化保护、常态化执行,才是最见成效的。就目前看,影响未成年人安全的因素不少,如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、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、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不足、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。针对这些问题,建章立制、完善治理是重中之重,正如一号检察建议所提出的,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、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、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,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。

当然,有问题意识、有治理对策,更要持续发力抓落实。发出检察建议易,落实工作不容易。2018年以来,全国共发出关于校园安全建设的检察建议3472份。各级各部门如何更加重视相关检察建议,如何让“建议”真正成为行动,需要全社会的齐心配合,如建立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、欢迎群众监督执行、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制度建设,仍然在完善执行的路上。可以说,一号检察建议只有持续抓、长期抓,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多穿一层“法律外衣”。

孩子们成长得更好,是全社会最大的心愿。因此,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就要对损害未成年人权益、破坏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,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。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,让制度扎根、让措施落地,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成长,还任重而道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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